近些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纷纷禁止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其出发点基本上有以下两点。
1、防治“两抢”;
2、降低交通违法和人员伤亡。
就此,本人有随机在小范围内做了调查,结果如下,很有意思。
83%的常住人口赞同,66%的暂住人口反对。
造成这样的态势,我想不外乎这么几个原因。
1、常住人口普遍比暂住人口经济状况好,基本上都有能力购置家庭轿车;相反,暂住人口很大部分居无定所,还是靠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来方便生活。(分歧的根本点)
2、“两抢”人员客观上还是以暂住人口为多。
3、摩托车、电动车相对汽车来说,违法频繁。
4、公交建设严重滞后。
政府在出台一项政策的时候,应该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并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假设暂住人口能参与到所停留城市的政治生活和管理的话,“禁摩”能通过吗?
我们不能忽略了,在这些城市里,暂住人口是常住人口的几倍!
政府应该照顾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工作的绝大部分人的利益,而不应该是某些特定的人群!大家都是这个城市的建设者和纳税人,怎么可以分三六九等?!
再回到出发点,要解决“两抢”和降低交通违法、减少人员伤亡的问题,我们的职能部门完全可以在现有的法律范围内摸索出有效的管理、引导方法。
比如说平衡经济收入,切实落实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防止两极分化和职业差异(同样是老师,公办学校老师的综合收入可能是私立学校老师的几倍);
比如说做好普法教育,做好群防工程;
比如说变暂住人口管理为流动人口服务;
等等,关键是改变对流动人口的歧视!
也只有这样,一些管理难题,才可能从根源上得到处理。当然,这要付出很大的精力和财力,但要知道,基础做好了,一切才好做了。
试想,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汽车做为工具实施“两抢”,是不是汽车也禁止?
由此看来,“禁摩”有点急病乱投医的味道,且有违以人为本的城市服务精神。
当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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