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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帮强奸嫌疑人制作伪证脱罪 被判入狱一年半

女律师帮强奸嫌疑人制作伪证脱罪 被判入狱一年半

2008年03月09日

  为帮助代理人减轻罪责,原北京康盛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薛辉诱导被害人写下虚假材料,并作为证据提交给办案人员。前天,薛辉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6年11月17日,薛辉为使涉嫌强奸的嫌疑人陈书成逃脱法律制裁,诱导强奸案被害人辛某写下了陈书成不知道其真实年龄的虚假材料,并将该材料递交给陈书成案的承办民警。此后在薛辉的授意下,陈书成的父亲、弟弟又找人伪造了证明辛某被害时已满14岁的身份证,并由薛辉将该身份证递交给此案的承办检察官。

  庭审时,薛辉否认自己曾引诱陈书成的家人伪造身份证。听到宣判后,她不停抹着眼泪,仍然否认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但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据薛辉的代理律师称,这是31岁的薛某当律师后接手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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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删除 引用 hntywj (2008-4-17 17:42:32, 评分: 0 )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被识破了,民事最多输掉官司,刑事就要吃官司了.
  • 删除 引用 麦子 (2008-3-17 23:30:22, 评分: 0 )

    刚刚考得牌的律师吧?那么急功近利不行的
  • 删除 南浚 (2008-3-12 18:51:43, 评分: 1 )

    1
  • 删除 引用 南浚 (2008-3-12 18:51:32, 评分: 0 )

    法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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