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3 21:45:54 / 社区管理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会员对论坛的建设作用,更好地搭建警民交流的平台,现制订贵宾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 在南国注册三个月以上,对论坛建设有较大贡献的优秀会员,经推荐或者确认程序可设置为贵宾(VIP)会员。第二条 贵宾的资格南国注册会员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可授予贵宾称号:1.发表原创作品多且质量好,积极组织或参与好的话题讨论,回帖多且质量好,以及用其他方式为论坛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会员;2.2004年通过的认证会员;3.参加捐款建站的会员;4.历任版主、管理员。第三条 贵宾的权利由网站授予贵宾头像(vip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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