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作证
10月15日6时35分,一阵铃声打破值班人员的美梦,条件反射从床上弹起,直奔肇事地点。
路上,从指挥中心处得知是一起逃逸案件,到达肇事现场,伤者已送医院抢救,初看现场只留下一泊血迹。先迅速寻访目击者,有六七人提供的车型号码各不相同,有提供赣字"01"头的,有提供闽字"c"头的;有说是货车,有说是农用车;逐一一登记。再对现场进行勘查,除了血迹,现场一小撮红土和路面道路性质明显不符合,下意识地对这一小撮红土进行提起。是砖厂或房地产工地或平整山地的工地?现场勘查完毕,赶赴医院了解伤情,医生告之,伤情严重,可能不治。
回到队部,马上对目击者提供的号码进行查询,不是车型不符就是号码为空号,这下傻眼了,又对目击者回访,还是得不到有用的信息。 又赶到指挥中心查看肇事地段监控及肇事车辆可能经过路段所有的监控逐一查看分析,只得到有两部肇事嫌疑空货车,号码不清楚,还不能确定是货车或农用车,只能确定车厢上有红色的土块或砖块。沿着这两部车行驶的路线又对其经过的路段的监控逐一查看,发现其中有一部车有压线闯红灯嫌疑。结合其它信息,初步分析是农用车,且是赣01-204XX的。农用车内部信息网查不到,只有通过农机站跨省查询,这时已是晚上。
第二天,分析会上,大家认识到通过农机站查询费时费力,有否其它办法?这时,我提出能否通过查询该车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找到该车的驾驶员在我市的暂住地及活动范围。马上上网查询,好家伙还真有不少违法行为,立即查找出该车及驾驶员的全部信息并打印出。结合该车厢上的红土及平常掌握的信息,判断该车驾驶员户籍所有人员在我市活动范围。立即驾车奔赴该地查询,到当地派出所查驾驶员登记暂住证,没有!把在现场提起的红土给民警辨认,立即帮我们缩小范围,并联系最大村庄的村书记。见面后,说明情况,村书记立即带领我们到第一间砖厂,查无此车。到第二间,空地上停好几部赣牌的车辆,有门,立即找来厂里人员,查找赣01-204XX号牌车,是在该厂载土。找到该车,立即对该车进行勘查拍照,通知驾驶员到位,不到,借口外出。我们心中有数,在厂里人员配合下,找来赣01-204XX车驾驶员同在厂里的亲戚,分析情况,做思想工作,进行动员,经过几个小时的苦口婆心的劝说,驾驶员才现身,跟着回队部。
回到队部,联系医院医生,了解伤员伤情,说是脑已死亡,还剩下心脏起搏器在跳动。对驾驶员笔录,其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因为担心没钱赔偿而驾车逃逸。马上对其刑拘。
至此,一起逃逸案件在现场一小撮红土的作证下,得已侦破。
后话:驾驶员刑拘的第二天,伤员不治身亡,在其它证据有力支持下,认定该驾驶员负本起事故全责,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批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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